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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劇場
實驗劇場簡介
- 實驗劇場簡介
- 實驗劇場借用
實驗劇場簡介
應用顯示科技進行藝文展演,建置一個前瞻顯示科技之實驗展演空間「未來展演場」(沉浸式投影展演空間 ),以支援課程教學、研究、展演等需求。場域特色
空間尺寸:5.5(公尺) × 5.5(公尺)、牆面挑高 5(公尺)投影範圍為5.5(公尺) x 5.5(公尺) x 4.2(公尺)的白色投影漆區域
配置六台7000流明雷射投影機,使之能進行前方、左、右、地板四面投影
下舞台配置電動浮光投影紗幕
請參考:場域介紹 - 臺大|前瞻顯示科技跨域應用校園示範場域計畫 (weebly.com)
實驗劇場申請借用
於前瞻計畫進行期間,請洽戲劇系管先生
E-mail : ntuplan111@gmail.com
Cell : +886987128189 管先生
實驗劇場場地申請 - 臺大|前瞻顯示科技跨域應用校園示範場域計畫 (weebly.com)
實驗劇場借用規則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場地設備使用規則暨收費標準 (113.8.13 第3175次行政會議通過)一、借用規則
(一) 實驗劇場(以下簡稱本場域)租借時段:
1、 早場: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午場:下午一時至五時、
晚場:下午六時至十時。
2、 例行保養期間,非有特殊情形,經本中心同意者,不開放外借。
(二) 本場域無人的時間,應將電燈、冷氣確實關好,並將門禁鎖上。
(三) 借用單位應嚴守使用時間,使用完畢離去前,應進行場地復原,將一切自有物件及垃圾撤離。如有留置物件,經場域管理人員通知仍未處理,管理人員有權處置。若因此產生清潔或搬運費用,應由借用單位支付。
(四) 本場域內不得飲食,如經發現,將酌收清潔費,並立即停權使用。
(五) 借用單位於使用完畢後,應將本場域恢復原狀,如數點交歸還借用之器材設備,並會同本場域管理人員一同檢視,雙方共同確認場地已依規定復原且無損壞及其他違規情事後,始完成場地歸還程序,退還保證金。如有毀損、遺失,應予修復或照價賠償。
(六) 使用影像系統(包含投影機、影像矩陣分配器、HDMI配線等)期間,未經許可,請勿任意更動現有影像系統的設定。
(七) 使用本場域之電腦,切勿下載無關之軟體,非經同意,請勿將個人檔案及資料留存在電腦中,本場域不負電腦檔案管理之責任,如遇檔案或資料遺失,後果自負。
二、收費標準
場地費
使用時段 | 早場 | 午場 | 晚場 |
一般使用 | 3000元 | 3000元 | 4000元 |
正式演出 | 5000元 | 5000元 | 6000元 |
(二) 費用包含水費、電費、冷氣空調、基本照明。
(三) 實驗劇場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五時至六時為清場休息時間,若需連用需加收連用費新臺幣(下同)壹仟元整(不予折扣)。
(四) 校內學生社團以總費用七折計費,校內其他單位以八折計費,校內外合辦以九折計費,校外單位不折扣。
(五) 借用實驗劇場須事先繳交保證金:校內單位每場壹仟元,校外單位每場貳仟元。
值班人員服務費
(一) 值班人員服務費:假日白天每時段壹仟貳佰元,全日壹仟捌佰元,晚上時段壹仟參佰元。
(二) 假日借用電腦教室需另付技術人員技術服務費,每時段貳仟元。
(三) 教室清潔行政費:假日借用每日伍佰元。
借用時間說明及逾時計算
(一) 申請借用時間應自物品進場起至場地復原止。準備工作以所租借場次的時間內為之,其他時間恕不接受。
(二) 實驗劇場逾時每十分鐘加收伍佰元,不滿十分鐘以十分鐘計。晚上時段逾時使用,最遲不得超過下午十時三十分。前述規定,借用者如不配合,本中心可停止其下次借用權利。